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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风港原则[编辑]


概述
“避风港原则”变成了搜索网站和分享网站的“安全港”,甚至演变成某些网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挡箭牌——“先侵权、等通知;不通知、不负责;你通知、我删除、我免责”

一、定义

“避风港”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,当ISP(网络服务提供商)只提供空间服务,并不制作网页内容,如果ISP被告知侵权,则有删除的义务,否则就被视为侵权。

二、特点

所谓“避风港原则”,即通知——删除——免责。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程序规则,“避风港原则”变成了搜索网站和分享网站的“安全港”,甚至演变成某些网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挡箭牌——“先侵权、等通知;不通知、不负责;你通知、我删除、我免责”。

三、涉及法律

1.美国的《数字千年版权法案》

2.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

四、原则

在处理非法转载等侵权问题时,应当明确网站管理者对于“立即删除”涉嫌侵权文档的具体时间的限制;在适用“避风港规则”时,应该明确适用该规则的具体条件,限制“避风港规则”的滥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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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编辑: 叶某某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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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者: 叶某某

最近更新:2018/6/15 1:36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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